全國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清查工作的部署,省財政廳要求,資產清查工作按照“統一政策、統一方法、統一步驟、統一要求、分級實施”的原則進行。省直部門清查工作由省財政廳組織實施;省直各部門按照財務隸屬關系,負責所屬單位資產清查工作。各市(州)、縣(市、區)財政部門按照行政隸屬關系,組織本級政府管轄范圍的行政事業單位開展資產清查工作。
經過清查核實后的資產,將按要求建立健全賬卡,進一步完善資產管理信息,并對實物資產實行“一物一卡一條碼”,將相關信息錄入資產動態管理信息系統。
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是指由行政事業單位占有使用的、在法律上確認為國家所有、能以貨幣計量的各種經濟資源的總稱。省財政廳副廳長劉崇斌表示,摸清行政事業單位“家底”,有利于資產的高效配置,促進資產的共享共用和厲行節約,為預算編制和審核提供可靠依據。同時,能夠從資產的數量、價值、結構、使用狀況等多層面,準確反映政府財務、資產情況,為編制政府綜合財務報告奠定基礎